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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2012年第3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商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全省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商用燃气灶具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CJ/T28-2003《中餐燃气炒菜灶》、CJ/T187-2003《燃气蒸箱》等标准的要求,对商用燃气灶具产品的气密性、热流量准确度、主火燃烧器稳定性、小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燃烧噪声、熄火噪声、干烟气中CO含量(α=1)、挠度和热变形挠度、熄火保护装置、耐电压强度、绝缘性能、表面温升、电气结构、使用燃气种类和安全注意事项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热流量准确度、主火燃烧器稳定性、干烟气中CO含量(α=1)、电气结构、使用燃气种类和安全注意事项。
主火燃烧器稳定性;干烟气中CO含量;电气结构;使用燃气种类和安全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