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二)。具体信息如下:
2023年第3批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生产领域商用燃气灶产品4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要求,对商用燃气灶产品的通用结构、外观、燃气系统密封性、热负荷准确度、主燃烧器火焰稳定性、常明火点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干烟气中CO(α=1)、火焰传递、火焰状态、运行噪声、熄火噪声、熄火保护装置(耐久性除外)、点火性能、电气性能、能源合理利用、表面温升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山东新泰秋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心一商用厨具有限公司、山东松哲电器有限公司、山东省六十分贝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鑫泉厨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鑫玖鼎王商用厨具有限公司、山东开齐厨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聚云盛厨业有限公司、山东东方永兴厨业有限公司、河东区博鑫达炉具加工厂、博兴县蒸之福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博兴县盈超厨房设备厂、博兴县兴福镇鑫利特厨房设备厂、博兴县兴福镇鑫恒厨房设备厂、博兴县金道永厨具有限公司、博兴县曹王镇鑫丰源厨房设备厂、北京佳鑫康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等17家生产者生产17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通用结构、热负荷准确度、点火性能、运行噪声、电气性能、能源合理利用、干烟气中CO(α=1)、熄火保护装置(耐久性除外)。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